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輕質油鐵路裝車系統隱患治理項目公示表
發布時間:
2017-04-01 12:00
來源:
新華網
建設單位】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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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岳陽市云溪區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廠區內 |
【聯系人】 |
周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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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輕質油鐵路裝車系統隱患治理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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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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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油品管理處鐵路棧臺建于20世紀70年代,一直沿用至今。棧臺擔負公司鐵路出廠全部任務,從投產時的9個品種到目前的20余個品種,以及4個品種進廠任務。原油加工量能力從當初的250萬噸增加到目前的1000萬噸,鐵路出廠量從當初的180萬噸到目前的230萬噸。但一直以來公司僅在棧臺有限的資源下進行小的改造、調整,形成目前棧臺鶴位的亂、雜,產品出廠瓶頸凸現,安全隱患突出的局面。 為利用好鐵路棧臺有限資源,實現計量升級、減少計量損耗,以提高鐵路油品出廠能力,緩解出廠壓力,長嶺分公司對輕質油鐵路裝車系統安全防護設施及計量系統完善改造。 該項目在生產和勞動過程中及生產環境中存在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作業人員的健康構成一定的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相關規定于2016年7月委托湖南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有限公司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輕質油鐵路裝車系統隱患治理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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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 |
沈芳、謝能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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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時間】 |
2016.7.5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周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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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檢測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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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檢測時間】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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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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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輕質油鐵路裝車系統隱患治理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氫、非甲烷總烴、汽油、噪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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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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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建議在本項目附近設置公告欄,張貼本項目相關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建議補充甲苯、二甲苯、硫化氫、汽油等的職業病危害告知牌;將其列入公司整改計劃當中;并對可能接觸的相關人員進行預防措施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建議在以后的職業健康體檢中,應將接觸硫化氫的作業人員列為必檢范圍,并根據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的結果,對有職業禁忌的作業人員,調離或暫時脫離原工作崗位,對需要復查的人員,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復查和醫學觀察。 根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9號)、《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該項目作業人員接觸的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硫化氫職業病危害因素均為強制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建議公司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的種類,將所有接觸有毒有害的作業人員納入職業健康監護范圍。 另外建議補充接觸噪聲作業健康體檢。 5)建議在渣油臺增設固定式硫化氫有毒氣體濃度報警器。 6)加強生產工藝設備、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逃生設施的維護與管理,以保證長期正常運轉。 7)應加強勞動者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并完善職業衛生培訓記錄,告知勞動者上崗操作時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掌握正確使用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和職業中毒現場自救互救的搶救方法,增加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8)按照規定,公司應當設有專人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保證監測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監測的結果應當及時向從業人員公布;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向從業人員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在日常的職業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 9)本次評價是以目前的生產工藝為準,若該項目的產品種類、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防護設施等發生變更時,特別是工藝發生改變,直接會導致作業人員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發生改變,故應當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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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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